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2014年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5.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灌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
灌云县委组织部0518-88832466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816117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