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学院是贵州省省属重点高等院校,是贵州省培养医药卫生人才的重要基地,随着花溪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及科研条件迅速改善。在这大好的发展时机,贵阳医学院诚邀海外留学人员、“985”、“211”及省内外高校广大学子的加盟,一起开创贵阳医学院美好的明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高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调配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72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我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确保教学、科研、医疗工作可持续发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5名(其中教师及医生45人、教辅及医辅人员20人、辅导员10人),管理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贵阳医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健康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4年4月21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地点:贵阳医学院基础二号楼一楼(广场东侧)
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及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贵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8月1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阳医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6908473监督电话:0851-6908258
六、未定事宜,由贵阳医学院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贵阳医学院负责解释。
附:
贵阳医学院
2014年4月14日